公告本公司決議召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09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深坑鄉北深路三段265號3樓(麗園會館)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討論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案。3、討論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4、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5、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7、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9、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30~96/06/286.其他應敘明事項:(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受理期間: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九十六年五月二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受理處所地址:台北縣深坑鄉北深路三段二六八號四樓(2)提名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提名方式: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符合應選人數之候選人名單,並檢附候選人學(經)歷、願任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提案受理期間: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九十六年五月二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受理處所地址:台北縣深坑鄉北深路三段二六八號四樓(3)有關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相關內容,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另行公告並申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