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昕開發與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
1.事實發生日:96/02/082.契約相對人: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02/0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投資標的: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210地號土地,面積3,262㎡(2)合作模式、分配比例及費用分攤:a.本開發案由本公司出資40%,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盛建設)出資60%,共同合作在上開土地上投資興建建築改良物,並於興建完成後依前述出資比例分回各自應收之銷售金額。b.本開發案為聯合開發個案,為符合捷運聯合開發法規相關規定,本公司及宏盛建設同意共同委託信託管理人,並簽訂信託契約,同時以該信託管理人為聯合開發投資人,本公司及宏盛建設雙方並列合作人。c.本開發案所產生之信託、建築設計、營建、管理銷售及產權登記等費用,雙方除同意依前述出資比例分攤外,相關作業規範雙方另訂之。(3)違約罰則:雙方未依約定支付其應負擔之成本及費用,經催告逾三十日仍不支付者視為違約,其罰則應自延遲之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年息5%加計利息,若逾三十日仍不支付,另一方得要求解除合作協議,並要求違約一方依不足金額加計利息折抵應分得房屋面積(含應持分土地)過戶予他方。(4)訴訟部份:若因本協議書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共同投資興建房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