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揚明光學申請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96/01/162.公司名稱: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5年12月1日台證上字第0950031705號函6.因應措施:(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95)年度前三季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進銷貨集中情形合理性之評估:於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之公開說明書中揭露。(2)為符合公司治理之精神,承諾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張威儀先生不再同時兼任董事長及執行長之職業:董事長張威儀已於本公司第三屆第六次董事會(95年12月11日召開)辭任執行長一職。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