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芽莊科技董事會決議現金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6/01/082.公司名稱:芽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新台幣12,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1,200,000股記名式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28日金管証一字第0950160019號函核准發行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二)認股基準日:96年2月2日。(三)原股東與員工繳款期間:自96年2月14日至96日3月16日止。(四)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6年1月29日起至2月2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6年1月28日(現場過戶日提前至96年1月26日)下午五時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