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能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2006/10/19 1.事實發生日:095/09/282.發生緣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95年9月28日依職權裁定3.因應措施:待台北地方法院指派破產管理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收件人出國延後收件,因此未即時公告 上一則:沒有了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