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志豐電子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上櫃新股承銷之相關事
1.事實發生日:95/12/282.公司名稱:志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上櫃新股承銷之相關事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為配合股票申請上櫃採新制承銷制度,於公開承銷時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方式提出公開承銷。二、本次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40,560仟元,發行新股4,056仟股(普通股),每股面額10 元,其中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15%共計608仟股由員工認購外(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認購之)。餘3,448仟股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承銷方式、計劃項目、增資額度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