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代子公司公告泛亞國際及泛亞電信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代子公司公告)2.事實發生日:95/6/15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本公司子公司泛亞國際電信(股)公司,以現金每股35.80元為對價,吸收合併泛亞電信(股)公司案,業經雙方95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後存續公司為泛亞國際電信(股)公司,消滅公司為泛亞電信(股)公司,存續公司並於合併基準日更名為泛亞電信(股)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泛亞國際電信(股)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泛亞電信(股)公司係泛亞國際電信(股)公司轉投資持股達92.317%之子公司;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促進企業整合並提高營運效率,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是7.併購目的:促進企業整合並提高營運效率,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有助於企業資源整合以提高營運效率,並降低營運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有助於提高營運效率、降低營運成本,故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的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擬訂於95年6月27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案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泛亞國際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行動電話業務等2.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行動電話業務等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