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米輯95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飛信半導體股份有限
公告本公司95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飛信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之換股比例調整案。 1.事實發生日:95/05/092.公司名稱:米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95/05/09(1)本公司於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飛信半導體(股)公司合併案及其合併契約,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每一.四五股普通股換發飛信半導體(股)公司一股普通股。(2)今為使本合併案之申請能符合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營業細則第51條”…合併後存續公司最近一會計年度及最近期擬制性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均高於原上市公司之每股淨值..”之規定,以順利完成本合併案,本公司董事會茲依據法令規定調整本公司與飛信半導體(股)公司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每一.五八股普通股換發飛信半導體(股)公司一股普通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