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而富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五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5/04/062.公司名稱:高而富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5/04/06二、股東開會日期:95/06/26(星期一)上午9時整。三、股東開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北縣中和市立德街一三二號五樓)四、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 承認事項:1、九十四年度決算表冊2、九十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 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及相關事宜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6.因應措施:停止過戶日期:95/04/28∼95/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1)因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尚未經會計師查核完成,有關虧損撥補案內容及相關等議案,俟經會計師查核完竣後,擬於股東會四十日前補提董事會議決後另行公告。(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3)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九十五年四月十二日起至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受理處所:高而富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立德街132號5樓,電話:02-3234-7168)。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其他說明: (一)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開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請提案股東詳 留聯絡方式,以便通知),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對於未 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二)符合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4)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電話:(○二)二三六一三○三三)查詢。(5)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