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禾資訊董事會決議擬聲請重整相關事宜 2006/01/05 1.事實發生日:94/12/0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4年12月1日董事會決議:一、依公司法第282條、第283條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二、依公司法第287條規定,向法院聲請保全處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捷禾資訊一席董事辭職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