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洲微電董事會決議私募洽特定人辦理增資發行新股
1.事實發生日:94/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以私募洽特定人辦理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 私募之特定對象選擇方式及資金來源: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進行之,並授權董事長決定之。2) 私募股數:伍仟萬股。(3) 增資總金額,以私募方式辦理,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增資總面額伍億元,於報請股東會通過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4)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5) 私募價格:新台幣壹拾元。(6) 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7)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及增置或更新機器設備需要。(8) 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9)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