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虹科技擬辦理減資之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9/192.發生緣由:業經本公司94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乙案,茲依公司法第281條規定,公告暨通知本公司債權人。3.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873,050,600元,計銷除已發行股份87,305,060股,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約75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1,000,000元。(2)有關減資減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補足之。(3)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敬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則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