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8,30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088(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信寶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99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39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99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39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8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7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