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肯 簽訂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之存儲專戶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
1.事實發生日:94/05/20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本公司委託華南商業銀行五股分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作為本公司辦理九十四年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之存儲專戶。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敦化分行。(2)專戶存儲銀行:華南商業銀行五股分行;訂約日期:94年5月20日。(3)合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結清帳目之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