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典科技董事會決議9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1.事實發生日:94/04/12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94/06/28召開94年股東常會『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二段66之10號7樓』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議事主要內容:(一)、報告:(1)、報告九十三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董事會議規則訂定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九十四年四月十二日會議決議如下:(1)、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可分配盈餘計新台幣5,028,866元,因本公司營運正處成長階段,營運資金需求較大,故本次盈餘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502,887元外,酌予保留不擬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