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第986次會議原則核准聯測與新加坡商聯
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第986次會議原則核准本公司與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 1.事實發生日:94/03/022.發生緣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本公司與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公司股份轉換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與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修正股份轉換契約」業於93年7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同日發佈重大訊息公佈在案。(2)本公司93年10月28日股東臨時會正式決議通過本公司轉換為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之轉換契約及相關事宜,亦於同日發佈重大訊息公佈在案。(3)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黃日燦律師及得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公司之法人股東)代理黃徹文律師分別接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來函,原則核准本公司與新加坡商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4)核准字號:經審一字第094039644號及經審二字第0940029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