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恩科技93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期間 2004/11/22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現金增資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乙案,原定股款繳納期限已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特再催繳。二、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止,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華南銀行中和分行(地址: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二段二五七號。電話:22495555)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上一則: 更正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 下一則: 台蠟公告取得致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