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劍度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股票全面
一、茲依據本公司93年10月 1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將本公司名稱變更為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經經濟部於93年10月26日經授商字第09301195040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登記在案。二、本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11月11日金管證三字第0930152289號函准予備查在案,並於93年11月17日收受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3年11月16日(九三)證櫃上字第34545號函同意辦理。公告事項: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597,5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計新台幣5,975,000,000元整。二、本次換發之股票,除配合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之需求印製大面額股票外,其餘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並遵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股票印製規格印製,且一律為記名式普通股票。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四、新股票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六、股票換發時程:1. 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3年12月17日。2.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3年12月20日至94年1月18日。3. 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3年12月24日。4. 股票換發日:民國94年1月19日。5. 新股票興櫃買賣暨舊股票停止興櫃買賣日期:民國93年1月19日。七、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1.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及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本公司寄送之換發股票通知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3.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新股票之換發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4. 送存集中保管之舊股票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5. 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八、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