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除權基準日暨除息基準日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0/1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9,000,000元盈餘轉增資新臺幣169,600,0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臺幣36,000,000元總額新臺幣214,6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九十二年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三年五月十日股東常會通過盈餘轉增資新臺幣169,600,000元(含員工紅利22,000,0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普通股36,000,000元,本增資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十月十三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46060號函核准在案(2)茲訂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為除權暨除息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3)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250元(4)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51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