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議通過九十三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93/08/30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9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除下段所述者外,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8.所述,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中分別為2,428,823仟元及642,182仟元, 及其民國93年上半年度及民國92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淨投資損失分別為42,560仟元及4,68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益, 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93年上半年度及民國9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之財務狀況, 暨民國9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二、本公司九十三年度上半年營業收入30,084,805仟元,稅後淨利1,518,026仟元,每股盈餘1.22元3.因應措施: 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