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
主旨: 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七日(九三)高財字第 40 號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 136246 號函核准在案。另股東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二年度盈餘提撥新台幣(以下同)新台幣5,800,00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分配至元為止)。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各種機械五金器具、工具等另件之製造及熱處理加工業務。2. 各種機械五金零件組件之銅銲、鋁合金及濕硬銲加工及製造業務。3. 航太工業零組件之製造、維修、及買賣業務。4.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工業用爐及其週邊設備;各種熱交換器及散熱片)。5. 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工業用爐及其週邊設備) 。6. 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壓延輥輪)。7. F106010五金批發業 。8. 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9. 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10. 前各項有關產品之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11. 前各項產品及其原料之買賣及外銷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資本額為290,000,000元,分為29,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吉林北路二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ii.t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除權基準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登記,未如期辦理者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改按面額以現金分派,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七)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19,000,000元,分為31,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股票過戶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二樓。電話02-3393-0898。三、前述盈餘轉增資及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經本公司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為除權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請於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四、現金股利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開始發放,屆時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逕寄 貴股東之留存通訊地址發放之。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報各股東。六、特此公告。七、附列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龔雙雄、陳昭鋒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相關報表: 8996_2004090701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