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公告-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
主旨: 修正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公告-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修正內容依據: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新台幣(以下同)股東紅利四八,七八八,二三0元及員工紅利二,六五一,000元;另由資本公積提撥六,四二七,九三0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新股五,七八六,七一六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金管證一字第0九三0一三一五八五號函申報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