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賓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0,218,50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1,000元;並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0,225,000元(含員工紅利5,115,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22,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六日證期一字第○九三○一二九七○三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豐賓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解電容器之加工製造買賣業務。2、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及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產品經銷業務。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三)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台幣502,185,000元,分為50,21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二段一六五號五樓。(五)董事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五席,監察人三席,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及發行條件:1、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5,109,2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10,925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50股。2、以員工紅利新台幣5,115,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11,575股。員工紅利分配比例授權由董事長決行。3、如有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逾期放棄;拼湊不足一股者改按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之。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股份總數為53,24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十)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日起三十日內配發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為增資發行新股及配發現金股利基準日,依法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起至同年七月十九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股票過戶登記。肆、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現金1,000元,發放日期訂定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依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伍、茲將本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敏全、黃學平會計師查核簽證,及九十二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黃敏全、何志儒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陸、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8286_2004071301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