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公告 2004/07/16 1.事實發生日:93/07/1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元。二、依本公司93年7月1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5日至93年8月9日。(2)除息基準日:93年8月9日。三、現金股利發放日另行訂定之。 上一則: 敏督利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下一則: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發現金股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