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轉增資發行新股4,467,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5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470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2.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5.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8.除許可事業外得經營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620,000,000元整,分為62,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自強路16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64,676,000元整,分為66,467,6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為配合公司營運擴充擬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1,00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3,676,000元,總計新台幣44,676,000元,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轉增資發行新股4,467,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2.股東紅利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亦得有股東自行辦理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本次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發行股份相同。4.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普通股增資配股:本公司訂於93年7月27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7月23日至93年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7 月22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部(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50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