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4元。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以匯款或支票(禁止背書轉讓)寄發各股東。二、茲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四日為除息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依法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至八月四日停止股票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七月三十日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辦裡過戶手續,俾享配發股利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