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店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六元。二、 茲訂定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一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七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股東權益。三、 本次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起開始發放。四、 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