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0,947,5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貳、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3年7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6月30日起至93年7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6月29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博愛路57號4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參、 現金股利預計於93年7月6日由本公司股務部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