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腦 公告分派92年度現金股利事宜
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9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及93年6月24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現金股利分派內容:依分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 金股利新台幣0.2元,股利計算至元為止。二.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93年7月19日。三.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93年7月19日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予各股東。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法自93年7月15日起至93年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3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85號3樓;電話:02-33433300)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五.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