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業經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依權利分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二•七五元。二•董事會訂定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為分派現金股息基準日,並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起開始發放,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三•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一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辦理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二)二三六一三○三三)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四•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8944_2004062301_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