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 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公告 2004/06/14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經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新台幣0.142578035426731元,合計新台幣4,427,048元。二、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訂九十三年七月五日為除息基準日,訂七月六日起開始發放。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四、特此公告。 上一則: 大興證券召開九十二年度股東常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