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達科技 撤銷興櫃輔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93/05/05 發言時間 16:54:00 發言人 張麗純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31-7656 主旨 符合條款 第七條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93/05/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3/05/052.發生緣由:考量外在經濟因素及公司經營策略,已函文送櫃買中心撤銷興櫃買賣契約3.因應措施:自九十三年五月五日起,唯達科技終止興櫃輔導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上字第一O九五O號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