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英飛凌上元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基準日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交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英飛凌上元擬對本公司進行合併,以英飛凌上元為合併後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仍為英飛凌上元股份有限公司。二、英飛凌上元與本公司進行吸收合併乙案,業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舉行之股東臨時會無異議通過,並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合併基準日。三、依據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召開之第三屆第二十次董事會,會中決議以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為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停止股票過戶登記。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104南京東路3段225號4F,電話:02-27175566)辦理過戶手續若郵寄過戶者以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之郵戳為憑。五、本公司股東將依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股東名冊之持股比例獲存續公司支付合併價款。 相關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