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93年4月13日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
1.事實發生日:93/04/13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於93.04.13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之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報告九十二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九十二年盈餘分派案(不予分配)(三)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與誠新加油站合併案2.討論合併發行新股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部份章程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件者以郵戳為憑。(六)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通知書之股東,請說明股東戶號、戶名名逕向上開股務代理機構查詢以便補發。(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興路三段一三一號三樓(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開會事宜。(九)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