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華科技 本公司部分資產遭假扣押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與中福振業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九十三年度裁全字第八二號2.事實發生日:93/03/3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中福振業前與本公司關於訂購液晶顯示器所生爭議,經中福振業向法院申請假扣押九十三年度裁全聲字第三二九號裁定。現兩造就此一爭議已為和解,中福振業並向法院聲請撤銷前揭假扣押裁定,並由受理假扣押之法院作成九十三年度裁全字第八二號裁定撤銷前揭假扣押裁定在案。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