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腦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92年股利分派案 2004/03/31 1.事實發生日:93/03/31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擬議92年股利分派案3.因應措施:(1)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4,629,505元(每股配發0.20元)。(2)擬配員工現金紅利305,242元(3)擬配董監事酬勞152,621元(4)考慮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44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分派情形,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上一則: 台灣電腦公告以1.05億元購置廠辦大樓 下一則: 台灣電腦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