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虎科技 公告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二年度盈餘
1.事實發生日:93/03/302.發生緣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92年度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依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8款規定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93年3月30日。(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2元,合計新台幣114,921,252元,其中股票股利1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及現金股利1元。(3)員工紅利計新台幣8,355,370元,並轉增資發行新股835,537股。(4)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5,570,244元。(5)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2.45元。(6)本案俟93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