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逸資訊以股份轉讓方式成為精誠資訊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1.事實發生日:93/02/27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與精誠資訊整合雙方核心事業,並謀求最大的營運綜效,擬與精誠資訊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九條等相關規定,以股份轉換之方式成為其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2)雙方同意於本股份轉換案雙方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生效後,並獲所有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核准或核備,本公司股東按本公司普通股壹股,換發精誠資訊普通股0.406之比例,換發股份成為精誠資訊之股東,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以精誠資訊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3)有關本股份轉換案未盡事宜,除股份轉換契約書另有規定者外,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全權處理,並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