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亞光電 合併 新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5月20日 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新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 否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交易相對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且不影響股東權益 併購目的為完成產業垂直整合、增加本公司產品線及產能,以擴大競爭利基 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1.可完整提供光通訊產業所需之晶粒至有線電視所需之次系統等多樣產品;2.擴大OSA產能至每月一萬顆以上,以承接國際大單 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雙方協議依會計師簽核之92年度財務報表每股淨值為換股比率,訂為2股新怡力股票換發1股鴻亞股票 預定完成日程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預計訂為93年7月1日(更正前為93年6月12日) 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 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新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85年,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科技五路六號五樓,主要產品為光主動元件及有線電視次系統產品 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移轉之特殊規定及限制,概依現行法令為之 其他重要約定事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 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