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菱科技 擬申請更正原上傳檔案資料為新台幣單位千元 2003/12/30 1.事實發生日:92/12/302.發生緣由:原申報91年度及92年上半年度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為新台幣單位元3.因應措施:更正申報為新台幣單位仟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更正之財務報表與原申報數相同 上一則: 奇菱科技 更正本公司向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資料 下一則: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息除息暨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