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 陽證管字第九二-九00八號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經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肆仟貳佰萬元整,發行記名普通股票肆佰貳拾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發行價格壹拾元整,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0九二0一三八九七0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2.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3.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經目的事業項目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4.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種類為普通股貳仟陸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貳億陸仟萬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165-2號B1。(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六)公告方式:資訊申報網站公告(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貳仟陸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貳億陸仟萬元整。(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即四十二萬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一四五點三八四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放棄認購之部份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洽特定人認足。2、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參億零貳佰萬元整,發行股份總額為參仟零貳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一)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提高自有資本,健全經營結構。(十二)股票簽証機構: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十三)代收股款銀行: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分行。(十四)股款繳納期間: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十五) 發行新股之決議: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經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之九十二年度九月份董事會決議通過。(十六)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停止股東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石牌路一段八十八號二樓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四、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文正、陳玉芳會計師查核簽証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