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虹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主旨: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說明: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五五、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有關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台財證(一) 第0九二0一三三一0四函核准發行。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華虹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租賃維護及進出口代理買賣業務(在客戶現場作業)(不得經營電動玩具)。二、各種電子零件、電子儀器(度量衡除外)各種軟式、硬式多層印刷電路模板等產品及其材料之製造加工維護設計及進出口買賣業務。三、各種家電產品(收錄音機、電視機、冷氣機等)及各型電話機之進出口買賣業務及修理維護業務(至客戶現場作業)。四、一般倉儲及保稅倉庫業務。五、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六、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七、CA02020 鋁銅製品製造業。八、CA02030 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九、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十、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十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十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十三、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十四、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十五、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十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十七、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十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十九、本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陸億元,分為壹億陸仟萬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大園鄉三石村三和路二十八巷六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五人、監察人二-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五五0、000、000元,分為五五、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1.資本公積轉增資: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五五、000、000元,發行新股五、五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配發一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此部份股數擬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0五、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發行新股六0、五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股票簽證機構:大安商業銀行信託部。三、本次盈餘轉增資業經本公司九十二年八月八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二年八月十日起至同年八月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九日(星期六)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股權利。電話:(0三)三八三五七一六。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徐永堅、郭宗銘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盈餘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公告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