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公告
一、本公司於92年7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以每股25元溢價發行,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7月25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3760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子材料批發業。3.製造輸出業。(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八○○、○○○、○○○元,分為八○、○○○、○○○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四○三、○五○、○○○元分為四○、三○五、○○○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二五八號十八樓。(五)公告方式: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三、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四一七、○五○、○○○元,分為四一、七○五、○○○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一、四○○、○○○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每股按貳拾伍元 溢價發行。(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0%計140,000股由員工承購,餘1,26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31股,認購不足一股者,股東得於期限內自行拼湊成整數認購,並於認購基準日當日向本公司辦理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逾期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四)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五)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六)代收股款銀行:台灣土地銀行板橋分行。(七)股款繳納日期:自92年8月6日至92年8月7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八)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九)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五、茲訂於92年8月5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92年8月1日至92年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逕洽本公司(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二五八號十八樓)(電話:02-82280886)辦理過戶手續。六、茲將本公司最近兩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王輝賢、吳郁隆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