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杰針對工商報導91年度EPS 1.77元提出說明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4月3日 04/03 11:43 迅杰(R183):針對工商時報第23版之報導進行說明1.事實發生日:92/04/032.發生緣由:同主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該報導指稱,本公司91年度營業收入約3.6億元,獲 利約4,200萬元,每股稅後淨利1.77元。本公司91年 度財務報告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游萬淵、曾 美鈺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92年3月7日經董事會通 過,本公司營業收入為359,900仟元,稅後淨利為 42,210仟元,稅後EPS為1.84元﹝加權平均股數﹞, 以期末股本計為1.77元。(2)9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業於92年3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 股東紅利分配,以股票配發,每仟股擬配發125股。(3)本公司92年前2個月之營業收入計74,796仟元,成長 率為242.98%,依據本公司於91 年10月18日之公布 92年度財務預測顯示,92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預計 為210,016仟元,預計將較91年上半度之營業收入 106,797仟元成長96.6%,但實際獲利情形仍需以屆 時會計師所查核簽證後之數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