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正科董事會通過91年度配發現金股利4.5元及股票股利1.5元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20日 03/20 18:12 宏正自動科技(R223)董事會通過91年度配發現金股利4.5元及股票股利1.5元1.事實發生日:92/03/19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通過3.因應措施:(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6,208,193元、股票紅利15,000,000元及董監事酬勞8,483,277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1,500,000股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13.83651%(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7.44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股利種類:(1)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4,500元(2)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上述分派情形,俟股東會通過後,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