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普仕董事會決議與錦星科技合併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2日 09/02 17:09 奇普仕(3020)董事會決議與他公司合併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9/022.參與合併公司名稱: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4.合併之目的:本公司與錦星公司合併之最終目的在於統合人員、產品、財務、資訊及客戶面之資源,藉由降低營運成本、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總體產業競爭力、資源有效統籌管理與運用,以達成企業永續經營之目的。5.合併換股比率及其計算依據:雙方議定各自以91年6月30日(換股計算基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依據,以錦星公司1.60股換發本公司1股(1.60:1)之比例合併。本公司或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有其他重大情事、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變更換股比例之必要者,前述換股比率由雙方股東會授權其各別之董事會共同協議變更之。6.預定完成日程:91/12/317.預計合併股東會日期:91/10/218.公司法第三一七條之一所定合併契約應記載事項:一、合併之公司名稱:合併後以奇普仕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發行新股總數為新台幣壹億柒仟玖佰零玖萬伍仟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供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換;合併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因換股比率發生變動時,合併發行新股總額亦隨之變動。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存續公司以發行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並由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9.合併後預計產生效益:雙方合併後將成為擁有主動元件、被動元件、機電(馬達、讀取頭)、電池、設備等產品之全方位電子基礎元件供應商,成為台灣第一線之電子零組件通路商,且達到最具效益與競爭力之全方位通路商之目標。10.合併對每股淨值、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11.參與合併未上市(櫃)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主要會計科目金額:不適用12. 合併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名稱:奇普仕股份有限公司13. 合併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之相關事項:概括承受14.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