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訊科技辦理與佳能企業(股)公司合併案之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10日 09/10 11:35 銓訊科技:本公司辦理與佳能企業(股)公司(2374)合併案之債權人公告1.事實發生日:91/09/102.發生緣由:依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除通知各債權人外,並公告『經濟日報』第28版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合併之政策,並為整合整體資源,以提升經營效率,且藉由上下游垂直整合及客戶關係互補,以利未來營運成長,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與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在案,並以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銓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之一切權利義務悉由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各公司除業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通知債權人,並特此公告。 貴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日起至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止之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銓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溫生台地 址:台北縣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七巷八號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