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太電子91年度現增股款催繳至2002.04.11止 2002/04/03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4月02日 04/03 11:39 力太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現金增資新台幣 2億元乙案,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2002年02月27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分股東未繳款,特再催繳。 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請於2002年04月01日起至2002年04月11日止,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臺灣銀行及交通銀行之各全省分行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上一則:沒有了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