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寶證與元大證、鼎康證合併自2002.04.01終止上櫃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3月22日 03/22 07:42 主旨:新寶證券 (6018)公告91年3月21日董事會通過決議事項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41 款 事實發生日 91/03/21說明1.事實發生日:9103212.發生緣由: 本公司91年3月21日董事會通過之事項如 下:【第一案】為擬訂定本公司證券商暨期貨交易輔助人業務之最終營業日及合併基準日與合併解散基準日,敬請公決。說明:本公司業奉主管機關核准與元大京華證券公司及鼎康證券公司辦理合併在案,僅訂定本年4月4日為本公司暨所有分公司證券商暨期貨交易輔助人業務之最終營業日,並擬訂本年4月7日為合併基準日暨本公司之合併解散基準日。決議:照案通過。【第二案】為擬訂定本公司股票之終止上櫃交易日,提請公決。說明:本公司之股票,因公司合併,依法需終止上櫃,謹擬訂本公司股票之最終交易日為本年3月29日,本年4月1日為終止上櫃日。另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本公司之股票依合併換股比率換發為元大京華證券公司之無實體股票,於本年4月10日起上櫃交易,併此附帶陳明。決議:照案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