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特斯科技現增股款催繳至2002.02.24止 2002/01/24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1月24日 01/24 08:58 歐特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2002年01月23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據公司法第 266條第 3項準用同法第142 條之規定,自2002年01月24日起至2002年02月24日止為催告繳款期限。 股務:台証證券股務代理部(02-2504-8125)。 上一則: 歐特斯科技訂2002.01.19為增資認股基準日 下一則: 歐特斯科技現增催繳至2002.02.24止